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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建设银行如何把账上美元换成人民币
- 2、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包括哪些内容?
- 3、外汇管理
- 4、外币结汇是什么意思?
- 5、结汇的项目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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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如何把账上美元换成人民币 (一)
优质回答建行卡内的美元网上可以直接兑换人民币,结汇业务有两种渠道:
1、柜台办理:柜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建行柜台办理结汇业务,大概需要10到15分钟。
2、网银结汇:网银结汇时,需要建行卡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在登录网银后,进入投资理财,进行结售汇操作。
补充:两种渠道都不需要取出美元,完成结汇后卡里的美元直接变成人民币存在活期账户里面,随用随取。
一、业务范围
1、个人结汇
可结汇的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包括:专利、版权收入、稿费收入、咨询费收入、保险金收入、利润、红利收入、利息收入、年金、退休金、雇员报酬、遗产继承外汇、赡家款、捐赠款及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收入为居民个人从境外调回的、经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的本金。
2、个人购汇
居民个人出境旅游(含港澳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自费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境外培训、被聘工作、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出境定居、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国际交流、外派劳务及其他。
二、办理程序
个人结汇:居民个人持证明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客户向银行提交材料,申请购汇。
2、银行审核购汇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如不符合要求退还给客户,不予售汇。
3、如材料符合要求,银行登录外汇管理局个人购汇系统,在系统上按要求录入购汇信息,如护照号、身份证号、购汇金额、币种等。
4、录入购汇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还有未核销记录。
5、如有未核销记录,银行先为客户办理核销手续,否则不予售汇。
6、如没有未核销记录或办理完核销后,打印出“购汇通知书”。
7、登录银行业务系统录入相关购汇信息。
8、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后,将外汇付给客户。银行将售汇数据和信息通过个人购汇系统传送外汇管理局。
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包括哪些内容? (二)
优质回答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x0dx0ax0dx0a(一)外汇及外汇管理x0dx0ax0dx0a所谓外汇, 就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它外币资产。根据各国货币在国际清偿中的不同特点,外汇又分为自由外汇和记帐外汇。x0dx0ax0dx0a外汇管理又称为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x0dx0ax0dx0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x0dx0ax0dx0a(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x0dx0ax0dx0a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外汇管制。建国初期,基于我国国力较弱以及当时所处的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顺势颁布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新法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主,包括其它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对完善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x0dx0ax0dx0a目前,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x0dx0ax0dx0a二、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x0dx0ax0dx0a我国的外汇收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对它们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x0dx0ax0dx0a(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x0dx0ax0dx0a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x0dx0ax0dx0a我国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实行银行结汇制,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汇回国内,并按照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确需转作定期存款的,须凭法定的文件向开户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可按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x0dx0ax0dx0a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局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及核销管理,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居民个人可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限额的,居民个人应当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然后再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外国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凭证倒外汇指定银行兑付。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x0dx0ax0dx0a(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x0dx0ax0dx0a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x0dx0ax0dx0a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国内,在外汇指定银行开列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x0dx0ax0dx0a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须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向境外投资的,应向外汇管理当局缴存所投资金的5%作为汇回利润保证金;以设备作为投资的,应按资本设备投资额的2.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x0dx0ax0dx0a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外债一般可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对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境内中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之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举借外债,超出差额的,须经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总投资。外债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国家外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对外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x0dx0ax0dx0a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因其它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而依法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理并照章纳税。清理纳税后的剩余财产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或携带出境;属于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外汇,应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x0dx0ax0dx0a三、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x0dx0ax0dx0a(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x0dx0ax0dx0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如下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并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应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x0dx0ax0dx0a(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管理x0dx0ax0dx0a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同时,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x0dx0ax0dx0a四、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x0dx0ax0dx0a(一)人民币汇率管理x0dx0ax0dx0a汇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相互折算的比率,汇率的高低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其它有关政治经济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反作用。x0dx0ax0dx0a我国过去一直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局面。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将两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x0dx0ax0dx0a(二)外汇市场管理x0dx0ax0dx0a外汇交易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x0dx0ax0dx0a在我国,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对银行与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x0dx0ax0dx0a五、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x0dx0ax0dx0a违反外汇管理的各种行为,一般包括逃汇行为、套汇行为、扰乱金融行为、违反外债管理行为、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行为、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行为以及违反外汇经营管理行为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这些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予以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外汇管理 (三)
优质回答2008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 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外币结汇是什么意思? (四)
优质回答问题一:个人外汇帐户结汇是什么意思? 结汇概念 指外汇收款人将外汇卖给银行,银行按照外币的汇率支付给等值的人民币。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留现汇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凡未规定或核准结汇的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不得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必须对其外汇收入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银行按照外汇收入不同性质按规定分别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凡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结汇要求 国内单位取得以下的外汇收入的必须结汇,不能保留外汇。1.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其中用跟单信用证/保函和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可以凭有效商业单据结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持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2.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3.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4.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收入的外汇。5.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规费、罚没款等。6.土地使用权、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但上述无形资产属于个人所有的,可不结汇。7.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8.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9.出租房地产和其他外汇资产收入的外汇。10.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外汇收入。11.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净收入。12.国外捐赠、资助及援助收入的外汇。13.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14.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可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保留外汇,超出部分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通过外汇调剂中心卖出。
问题二:结汇是什么意思 是外汇结算的简称,分为个人结汇与公司结汇两种情况,都是必须到银行办理的,
是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等值的本币的行为。结汇有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等多种形式
再通俗点就是把你持的外汇卖给银行,银行支矗给你人民币
问题三:收汇和结汇的区别是什么 收汇是收到外汇就是收到货款了,结汇是将收到的外汇结算成本国货币,中国是外汇管制国家,收到的外汇都要强制性结汇成人民币,需要外汇时再向银行购买。
问题四:结汇是什么意思 所谓结汇,通俗地说就是通过出口货物、劳务、技术等,收款人以外币的形式收取货款、劳务费、技术转让费等,而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将上述外币收入,按照结算当天的牌价,兑换成人民币支付给收款人――这种把外币兑依法换成人民币的行为叫做“结汇”。
问题五:结汇是什么价格 结汇是指客户将所持有的外汇卖给银行,在此交易中,银行是外币的买方,所以使用买入汇率。(站在银行的角度,汇率分为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故从国外银行汇进美元,需在国内换成人民币,则应按照美元的现汇买入价进行结算。
所谓买入价或者卖出价,都是从银行角度看的,银行收入外汇付出人民币,就是买入外汇,执行买入价,银行收到人民币付出外汇,就是卖出外汇,执行卖出价。如果结汇的时候不是现汇而是外汇现金,就执行现钞买入价。中间价只是标志性价格,用于企业记帐等情况使用,实际结汇的时候没有使用这个价格的情况。
问题六:强制 结汇 什么意思 强制结汇是指我国在外汇紧张时期抚一种外汇管制手段,即凡是出口企业的出口收进的外汇,企业不能够保留外汇,一律要在银行强制兑换成人民币,这就是所谓的“强制结汇”。现在我国的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即外汇储备充裕,已经宽松了许多,即现在允许出口企业保留外汇,而不必被动地结汇。
你的概念有些混乱――“假如有一天人民币对美元走低贬值的话,我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存银行里,等一年或者2年 人民币稳定了 我在兑换成美元”――你到底是要在说明情况下,把人民币换成美元,还是把美元换成人民币?
问题七:银行结汇是什么意思 就是企业将外汇收入按当日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银行收外汇,兑给企业人民币,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服务,希望交纳较少费用,你可找泛亚资本合作。
问题八:企业结汇,银行可以加点结汇是什么意思 加点一般为远期结售汇。加点基础为当日外管局挂牌中间价,+120个点就是在挂牌中间价基础上+穿.2。这里一个点=0.01对应的是100各货币单位,打个比方,以美元中间价682计算,+120个点也就是在682基础上+1.2.并不是在6.82基础上加。
问题九:美元结汇是什么意思 结汇,是外汇结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简称,分为个人结汇与公司结汇两种情况,须到银行办理,也可以在网上银行办理,而且目前,我国国内多家银行都可以办理。
美元结汇就是指的用美元结算的方式.
问题十:建行人民币购汇和结汇是什么意思? 个人结汇业务是指个人将其持有的外币现钞或现汇出售给银行,银行按规定即期汇率给付等值人民币的兑换业务;
个人购汇业务是指个人以自有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客户购汇),银行按规定即期汇率给付等值外币(银行售汇)的兑换业务。
结汇的项目结汇 (五)
优质回答1.对于境内机构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贸易出口外汇收入,银行可以先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注明相应的核销单编号
2. 对于境内机构等值5万美元的贸易出口外汇收入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结汇或入帐,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相应的核销单编号。
(1) 以跟单信用证、保函或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银行凭上述结算方式规定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出口单位提供的与出口业务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办理结汇或入帐。
(2) 对于等到值5万美元经外汇局确定为结汇信得过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银行可先结汇或入帐,事后凭收汇单位提供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核对。
银行须自结汇或入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收汇单位到银行办理有关核对手续。收汇单位须持收汇凭证及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自结汇或入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有关核对手续。
(3) 对于等值5万美元非结汇信得过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凭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或入帐。
(4) 出口项下预收货款结汇或入帐,银行凭经外汇局备案并盖有予收货款章的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合同办理.
3.境内机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下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外汇收入,银行可以先予以办理结汇或入收
4.对于境内机构等值2万美元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入,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正本合同(协议)、发票等其它凭证办理结汇或入帐;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收汇单位应持合同(协议)、发票等其它凭证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银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收汇单位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
5.对于先结汇或入帐、事后核对的汇入汇款,银行办理结汇或入帐后,不得出具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但应在结汇或入帐时逐笔登记,收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结汇凭证及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并逐笔核实后,出具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6.对于等值5万美元非结汇信得过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收汇单位不能向银行或外汇局提供相应凭证,银行不得办理结汇,须原币划入银行暂收专户。
对于等值5万美元结汇信得过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收汇单位事后不能按规定期限向银行提供相应凭证并办理有关核对手续的,银行应按当日汇率冲回原币划入银行暂收专户知识
7.代理出口项下出口收汇,如委托方为有权保留外汇的境内机构,收款行收汇后可以凭代理方提供的正本委托代理协议,出口合同及委托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办理原币划转,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识
8.如委托方为不得保留外汇的境内机构,未经外汇局批准其出口收汇不得原币划转,收款行按本办法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至委托方。
出口信用保险和其它出口货物保险所得的理赔款等,银行可凭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或入帐,并出具有核销单编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中期国际量化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